為了加強我縣惠民補貼資金管理,發揮社會和群眾的監督,確保群眾受益。制度本辦法。
第一條??公開各項惠民政策,重點是公開惠民政策資金扶持的方向、原則、依據、條件、時間和申報程序等。
第二條??公開各項惠民政策資金扶持的項目、地點和受惠群眾等重要信息。
第三條??公開各項惠民政策資金扶持的標準,以及資金配套整合、資金管理方式、資金使用情況
第四條??公開各項惠民政策資金扶持、補助、補貼的指標分配情況、申報數量,上級下達扶持指標的數量和金額以及發放情況等。
第五條??長期補貼的項目和資金要以固定的方式如實公開;一定時間補貼的項目和資金,按政務、村務公開要求定期及時公開。通過政務網站、公開欄、印發宣傳手冊、政策問答等方式、報刊、廣播、電視等新聞媒體進行公開發布。
第六條??縣、鄉、鎮政府和各涉及惠民政策主管單位、村(居)民委員會、村民小組執行四級同步公開制度,一級抓一級,層層抓落實。
(一)財政部門公開:惠民政策法規規定,重點是中央、省、市、縣財政資金扶持、補助、補貼的方向、原則、對象、范圍、標準和資金總數、分配指標等。
(二)涉農項目主管部門公開:上級對口業務部門財政補貼資金扶持方向,具體實施項目名稱,申報項目條件、范圍、時間、數量、申報程序、全縣業務對口單位的數量、分配各鄉鎮到位情況等;
(三)鄉鎮人民政府公開:上級具體項目指標到位情況、申報項目單位名稱、個人姓名、申報結果和發放程序、分配各村(居)的資金數額和到位情況等;
(四)村民委員會、村民小組公開:補貼、補助到村、群眾的項目名稱、農戶姓名、標準、金額和到位情況等。